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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控城市无序扩张,不符合规则不批准

2014-09-26

近年来,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出现“摊大饼”现象,“新城”变“鬼城”引起社会关注。昨日上午,国土资源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表示,除中心城区功能过度叠加、人口密度过高或规避自然灾害等原因外,不得设立城市新区。

“不符合规划 不予以批准”

昨日,国土资源部就近期下发的《关于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的指导意见》举行通气会。国土部规划司司长董祚继在会上表示,将严格管控城市新区用地。董祚继表示,目前城市新区扩张问题较普遍,也比较严重。“去年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摸底调查,发现全国391个城市的新区规划人均城市建设用地197平方米,已建成区人均城市建设用地达到161平方米,这远超过人均100平方米的国家标准。”

他表示,今后确需设立城市新区的,必须以人口密度、用地产出强度和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基准,以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前提。“我们会在严格掌握标准的前提下予以规范和支持。但是第一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第二必须符合土地规划和城市规划。”

董祚继介绍,去年以来国土部配合发改委等部门,研究了《城市新区设立审核办法》。这意味着今后新区的设定一定要符合规划,凡是不符合的一定不予以批准。而国土资源部门将按照该《办法》,制定新区用地扩张与旧城改造相挂钩的方案,促进新旧城区联动发展。

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说,比如县市级别的地方新区建设由地方批准,不需要报到中央来批。“这个意见会对未来地方有约束,但是恐怕难以有效遏制城市建设的‘跨越式发展’。”

陈国强认为,一些地方有“发展冲动”和“攀比心理”加之规划缺少延续性,甚至部分地方通过多种灵活的做法如分片区实施绕开监管,因而对新城开发的事后的监管与督查同样重要。

建设用地安排将考量“供地率”

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的现象。董祚继透露,针对这些现象,国土部门将制定促进土地有效利用的政策。

据董祚继介绍,国土部门会将实际供地率作为安排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城镇批次用地规模的重要依据,“对近五年平均供地率小于60%的市、县,除国家重点项目和民生保障项目外,暂停安排新增用地指标,促进建设用地以盘活存量为主。”

与此同时,国土部门将严格执行依法收回闲置土地或征收土地闲置费的规定,加快闲置土地的认定、公示和处置。此外,董祚继表示将逐步减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和供应。“东部地区特别是优化开发的三大城市群地区要以盘活存量为主,率先压减新增建设用地规模。”

据董祚继介绍,北京市正在进行的城市规划修编中提出了“减量”规划的新思路,而深圳等城市近年来早已以存量用地为主,划定了生态保护红线。

那么在新增建设用地减少,将对楼市住房供应产生何种影响?对此,中国房地产学会副会长陈国强认为,在总量控制的前提之下,可以调整不同功能用地的比例。“如提高住宅用地比例,或者在既有的用地规模下,提高容积率,可提供的房子就增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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